资讯 宁波银行出新规物业费缴纳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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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作为衡量一个客户“信用度”的重要标准给予信用贷款是否可行?
宁波一家银行日前选择了海曙区18个中高档小区(大楼)作为试点,推出一款无抵押信用贷款,将物业费缴纳记录作为衡量信用的条件之一。
推出这一活动的是宁波银行。据介绍,只要连续缴纳公积金或社保2年以上且有2年物业费缴纳记录良好的业主,都可以向宁波银行申请10-50万元的信用贷款,最快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网银、客服、手机APP均可自助提款。
“信用贷款相较于抵押贷款,门槛较高,首次向居民推出信用贷款申请,并将物业费缴纳记录纳入考核内容,也是希望大家能珍视和重视自己的征信。”宁波银行四明支行张川阳副行长介绍,此次活动将首先在丰华名都、在水一方、沁水丽庭、天一家园、荣安佳境、科创大厦、中信银行大厦、天一豪景、都市仁和、香榭丽舍、世纪城、天宁大厦、南都花城、青林湾2-8期、水岸心境、维科上院、君澜上府、永和居易等小区、写字楼进行试点推广。
“目前已有居民就此信用贷款进行申报。对于其中缴费记录良好的业主,银行还将给予利率上的优惠。”张川阳说。
“银行愿意推出信用贷款产品与物业费缴纳记录相挂钩,也是看到缴纳物业费背后的信用表现。”海曙区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六项明确规定:业主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南京、合肥和上海等地已陆续将拖欠物业费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宁波这次将是一次很好的尝试。
综合编辑:家在宁波网
转载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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