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宁波对专家进行界定分类8大制
今天下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的《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是宁波在全省率先出台的首个专门针对专家人才服务管理的政策,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目前,宁波全市共有各类专家多人,且每年以10%左右规模增长。如何更好地服务好这批人才金字塔塔尖上的专家,让他们更好地服务于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如何在大力引进人才的同时打造高品质人才生态,礼遇人才、厚待人才?这是必须认真对待和急需解决的时代课题。
该《办法》从解决高层次专家服务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大局和分类分层管理原则,为专家人才提供优质的联系慰问、医疗保健、家属就业、子女入学、交通出行、旅游休闲、体育健身、医疗补助、助手配备等全方位生活和工作服务保障。
专家界定和分类
《办法》将专家界定为“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全职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且符合下列分类条件之一的人员”,并分为A类专家、B类专家和C类专家三类:
A类专家主要为院士等列入我市顶尖人才的人员、省特级专家等列入我市特优人才的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B类专家主要为列入我市领军人才的人员。
C类专家主要为列入我市拔尖人才的人员;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以上专家界定和分类将随市里人才分类目录同步更新。
同时,《办法》规定,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符合我市A类专家条件的宁波籍专家,以及柔性引进且在宁波工作2年以上的专家,也可享受联系慰问等服务。
专家服务管理制度
明确了专家工作和生活保障八项制度,即:
◎专家联系制度
◎专家慰问制度
◎专家荣誉和奖励制度
◎专家知识更新和学术技术交流制度
◎专家疗休养制度
◎专家医疗保健和健康体检制度
◎专家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制度
◎专家生活保障制度
发挥专家作用的举措
《办法》提出了更好发挥专家作用的六大务实举措:
①为专家干事创业提供薪酬激励等政策支持;
②为专家减负,创新设立A类专家工作助手;
③支持专家创业创新
④大力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活动;
⑤为优秀专家引进、聘任和职称晋升开辟绿色通道;
⑥延长专家服务年限,发挥退休专家作用。
《办法》还明确了专家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市人才工作考核内容,所需经费由市、区县(市)财政统筹解决以及专家的退出机制。
发布会上,针对《办法》中提出的服务措施,市卫计委及市教育局也进行相应详细解释,一起来看↓
政策中提到的专家医疗保健和健康体检制度,《办法》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市卫生计生委:
院士等顶尖专家享受市属重点医疗保健对象待遇,就医保健等按市属重点医疗保健对象有关规定执行。
部、省、市属单位A类专家享受市属医疗保健对象待遇,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可到干部门诊就医,享受一月两次的医疗咨询门诊服务。需到专科就诊的,医院的病员服务中心预约,必要时与保健科联系。为专家住院或特殊检查提供便利,通过预约可入住干部病房,病房床位费差价由市人才专项经费补贴。专家的日常保健由专家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年资医生负责,建立健康档案并随访。
部、省、市属单位B类专家、正高级职称聘任满5年的C类专家享受市属医疗保健对象待遇,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可到干部门诊就医,享受一月两次的医疗咨询门诊服务。需到专科就诊的,医院的病员服务中心预约。为专家住院或特殊检查提供便利,通过预约可入住干部病房,病房床位费差价由所在单位承担。
C类专家由专家所在单位安排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并为专家住院或特殊检查提供便利。
专家健康体检承检医疗机构应为专家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组织医疗专家对参检专家身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向有关部门和专家所在单位提出健康保健建议。对健康体检中发现重大疾病隐患的专家,有关部门和专家所在单位应在征询本人意见后,为专家进一步确诊、就医提供相关帮助。
各区县(市)须参照上述医疗保健内容和流程,为各类别的专家提供相应的服务。
除了事业发展环境,还有配偶就业和子女能不能接受好的教育方面的问题,那么,该《办法》是怎么解决子女入学问题的?
市教育局:
对A类专家子女就读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义务段、高中段学校的,可通过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绿色通道有一次选择权到选定的学校就读,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交学校办理。
B类、列入我市拔尖人才的C类专家的子女就读幼儿园、义务段学校的,可按户籍、房产证在地段学校解决就学,也可以通过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绿色通道,到指定的社会公认度比较高的学校选择就读一次;需要从外地转入我市公办高中就读的,凭当地学校录取证明和学籍证明,通过指定同等办学水平学校测试合格,可到我市高中就读。
专家只要下载“宁波人社APP”和有关软件后,绑定本人社保卡即可享受《办法》规定的交通出行、景点旅游、体育锻炼等待遇服务。专家凭本人社保卡还可享受保健就医、医疗补助、特殊困难补助、有关津贴发放等服务。
另外,《办法》实行市县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专家联系制度和专家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作为配套政策的《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也将于近期出台。
来源:宁波市人社局
编辑:沈晓燕
转需周知!
转载请注明:http://www.ningboshizx.com/nbxw/848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