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浙江宁波农业科学研究院赴武汉大学
点击上方蓝字加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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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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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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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在“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宁波-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现场设推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年3月17日(周六)9:00-15:00
活动地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体育馆,宁波市农科院展位
2、报名办法: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请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等材料现场报名。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核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由院党政办公室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认定本次招聘的水稻遗传转化、水稻分子育种和农业微生物技术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核程序。
(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考核前,我院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
2、考核
招聘单位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农科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 网址: E-mail:jnbnky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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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赴武汉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宁波市农科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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