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注意逾期将受行政处罚
“您的车辆在菜场路收费道路停车泊位未缴纳停车费用,违反了《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请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当地交警大队城管窗口处理。”8月19日上午,家住清川小区的温女士收到了一条行政处罚的短信,温女士立即致电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咨询。
根据《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镇海区自年8月18日起对甬城泊车路测停车逾期未缴费的车辆进行行政处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道,路侧泊位的车辆在驶离时会收到一条计费通知进行执法告知,在驶离后的7天内会先后收到两次催缴提醒,如果车主在两次催缴提醒后还未及时缴费的,将发布公告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我以为是垃圾短信,看了就删了。今后一定注意短信提醒,及时缴费。”温女士懊恼不已,在翻看短信的同时,温女士还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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