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专栏宁波市人才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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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才政策解读
宁波,这座尊才重才求才爱才之城。满怀诚意,拥抱全球英才。
年宁波市发布了最新的人才政策解读,其中涉及高层次人才、基础人才、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青年精英人才、青年留学归国人才这五大类人才。对不同类别的人才给予不同的人才奖励。
01
高层次人才
一、补助内容
安家补贴和购房补贴
二、补助额度:
安家补贴:15-万元不等
购房补贴: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并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分别给予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0%,最高20~60万元的购房补贴。(引进前在甬购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
三、适用对象:
安家补贴:
1.引进时间: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外全职新引进
2.引进单位:市及各区县(市)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3.享受对象: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录目()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购房补贴:
1.引进时间: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
2.引进单位:市及各区县(市)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
3.享受对象:
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
02
基础人才
一、补助内容
在甬首次购房补贴
二、适用对象
购房时间:年8月12日(含)之后
毕业时间:购房时间前推10年内
享受对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
三、补贴额度
延续《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号)政策,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03
新引进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一、补助内容;
生活安居补助
二、适用对象
引进时间:年10月11日之后新引进
引进单位: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直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享受对象: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毕业证书一年内在宁波就业,且毕业之日起18个月内在宁波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未在宁波购买住房
二、补助额度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生活安居补助
三、应届生认定
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或全日制学历证书上的毕业日期为准;海外学位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毕业日期为准)
04
青年精英人才
一、补助内容
人才奖励
二、适用对象:
培养时间:年10月11日之后
享受对象:自主培养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精英人才
三、奖励额度
按就高、补差、不重复给予最高万元奖励
05
青年留学归国人才
一、补助内容
来甬就业补助
二、适用对象
引进时间:年10月11日之后新引进
毕业院校:世界强大学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海外留学人才
就业要求:在甬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三、补助额度
一次性5万元
四、相关认定
世界强大学认定: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明确的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名的境外大学最新排名为准。
新来宁波认定:引进前无在甬就业创业记录(无在甬社保缴纳记录)
温医大一临研究生会
来源
宁波发布
排版
就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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