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年度平均工资出炉城区

今天,宁波市统计局发布年宁波市平均工资,我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元,高于全省元。

从平均水平看,我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元,其中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元;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元。

从增长速度看,我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低于全省0.7个百分点,其中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低于全省3.9个百分点;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低于全省0.1个百分点。

我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私营单位元,增速领先1个百分点。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私营单位元,增速领先4.8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包含非私营和私营法人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对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执行。

5.其他

  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宁波统计年鉴-》为准。

宁波月湖西区这些“老房子”将修缮今天,小编从宁波市文保所获悉,《月湖西区二期15处文保房修缮工程(II标段)招标公告》已发布。根据公告显示,在海曙区青石街以南,偃月街、共青路以西,长春路以东,桂井街以北的范围内,合计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的文保房被纳入修缮。(月湖街区局部。文中资料图除标注外均来源于海曙区文保所)

月湖西区,是宁波现存面积最大、历史最悠久的老街区,已有多年的历史,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科学和艺术价值。

此次修缮范围包括:市级文保点8处,大书院巷9号周宅、周宅、三圣殿、共青路张宅、桂井巷秦宅、徐氏旧宅、桂井街徐宅、徐时栋故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翁文灏故居。

翁文灏故居

翁文灏故居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大书院巷11号,民国建筑,年3月被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主体建筑坐西朝东,正门朝北,门两旁刻有花草图案,石额枋上刻有卷草花纹,两柱为砖刻花瓶图案,具有西洋建筑风格。

该宅保存较为完整,是宁波为数不多的近现代优秀建筑之一。该宅为翁文灏的旧居。

翁文灏(-)年曾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辞职去香港、法国。年回国后,任民革中央委员常委,是中国近代地理学创始人之一。

大书院巷9号周宅

年9月,大书院巷9号周宅被公布为第二批宁波市级文物保护点。

明代建筑。主体建筑坐北朝南,由主屋及东厢房组成,总占地面积平方米。主体单檐硬山顶,六开间,四柱五檩。

单步梁、双步梁采用扁作月梁造。地面青石板错逢横铺。东厢房单檐硬山顶,二开间,三柱四檩。该宅无雕饰,简洁大方,显示出明代建筑的特色,是月湖西岸不可多得的明代民居,具有较高的保留价值。

徐时栋故居

徐时栋故居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共青路79号,年9月,被公布为宁波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点。系清代建筑,主体建筑坐西朝东,大门朝东,遥对花屿,主楼为硬山式。

徐时栋(-),字定宇,又字同叔,号柳泉。著名藏书家,学者。道光二十六年()举人,赐内阁中书。刻《四明宋元六志》,考异订误,主编《鄞县志》。烟屿楼建于道光年间,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

徐时栋故居,用材硕大,建筑讲究,不仅是名人故居,而且也是甬上重要的藏书楼之一,对研究宁波地方特色建筑具有一定的价值。

三圣殿

三圣殿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三圣巷2号,年9月,被公布为宁波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点。该建筑坐北朝南,正殿单檐硬山式,马头墙。据史志记载,该殿清乾隆年间重建。

桂井巷秦宅

年9月,被公布为宁波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点。系明代建筑,坐西朝东,该宅为秦氏世业。

该宅为老城区内为数不多的明代民居,为研究明代宁波地区的民居建筑风格提供了实物见证。

海曙一地块项目方案批前公示6月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就海曙区鄞江镇核心区A-2地块(鄞州银行鄞江支行)项目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3日至6月12日。

项目位于海曙区鄞江镇,用地面积.8平方米,东邻澄浪潭路,北面四明首路,西邻海曙区税务局鄞江税务所,南邻其他用地,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总建筑面积为.23平方米。

“由于项目位于素有‘四明首镇’之称的鄞江镇,在项目方案的设计上,更加注重与周边环境的融合。”项目设计方表示,设计从梯形的用地出发,在建筑东南部设置了一个铜币花格的玻璃幕墙,使得该办公楼延续了鄞江古镇的历史文脉,又带有时代气息,同时争取了东南面良好的采光和景观朝向。项目立面材料选用青砖和铝合金玻璃等,建筑整体素雅稳重大方。屋顶采用一系列的不等坡的双坡屋顶,富有江南的传统意味。景观的灯光设计,既考虑到夜景泛光照明,又布置有重点部位照明。

来源:宁波发布、宁波市统计局、宁波市文保所、海曙发布丨编辑:浮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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