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公示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宁波国家高新区司法局会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经相关工作程序,确定下列53人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现予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干旭琼王兆达王苗苗王海燕
王梦佳王静方文春叶佩云
皮英吕国英朱贤忠朱胜
华琳栋刘方刘祥健许波
孙燕群寿施军李艳明杨美科
励枫(身份证号********)
吴斌邱丽敏汪大猷沈海祥
张红珠张盛张数陈长青
陈美娣郁唐岳雪梅金树根
周成斌
周斌(身份证号********)
郑巳年郑豪杰柯友杰柯丹青
俞祖恩施平姜瑜姚晓萍
莫雪菲贾春君顾慧君翁雅雅
高炎炎康元飞章元峰梁午明
韩雯雯蔡建明
公示时间:从年4月1日起至年4月8日止(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鄞州区司法局(鄞州区惠风东路号A楼办公室),联系-
高新区司法局(宁波市广贤路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
宁波国家高新区司法局
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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