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公示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宁波国家高新区司法局会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经相关工作程序,确定下列53人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现予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干旭琼王兆达王苗苗王海燕

王梦佳王静方文春叶佩云

皮英吕国英朱贤忠朱胜

华琳栋刘方刘祥健许波

孙燕群寿施军李艳明杨美科

励枫(身份证号********)

吴斌邱丽敏汪大猷沈海祥

张红珠张盛张数陈长青

陈美娣郁唐岳雪梅金树根

周成斌

周斌(身份证号********)

郑巳年郑豪杰柯友杰柯丹青

俞祖恩施平姜瑜姚晓萍

莫雪菲贾春君顾慧君翁雅雅

高炎炎康元飞章元峰梁午明

韩雯雯蔡建明

公示时间:从年4月1日起至年4月8日止(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鄞州区司法局(鄞州区惠风东路号A楼办公室),联系-

高新区司法局(宁波市广贤路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

宁波国家高新区司法局

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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