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盘点2016年中国建筑行业八大热门
一、建筑业严冬
当前,建筑行业面临发展低迷和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建筑行业产值利润率(利润总额/总产值)近10年一直在3.5%左右徘徊,属于微利行业,营改增短期对行业利润影响大;
多个细分领域业务呈现萎缩状态,很多细分领域的传统业务日薄西山。眼下,许多城市的建筑行业并不景气,产能过剩、通胀、产出低效、政府负债过大,着实让调控部门对于整个行业束手无策,房地产的走势也令人费解。
前三季度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仅增长6.7%,增速继续放缓。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亿平方米,同比仅增长1.6%。
民间资本投资断崖式下跌,1-11月,民间投资仅增长2.9%,7、8月份,一度跌至2.1%。建筑行业不景气,许多农民工面临失业潮;资金链断裂,不少民营建企不能如期开工,甚至面临破产潮。
值得庆幸的是,年末基建投资大发力,仅10月14日至11月14日30天之间,国家层面共批复了17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达.3亿元。
二、资质
年,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淡化企业资质成为政府指导工作的重要趋势。4月11日,住建部下发了《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函》,同意三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10月14日,住建部颁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要求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等专业人员的指标考核;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11月17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对资质申报、人员挂证、项目建设过程监管进行监管,11月30日,新版“四库一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11月24日,住建部发出《“对取消8个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征求意见”的函》,要求取消建筑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企业资质标准的简化,使得建筑业混乱的市场环境将逐渐变得清澈明晰,这是好事,是制度、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取消企业资质管理将是大概率事件,但是由于行业“十三五”规划中并未提出这个目标,过渡期预计至少需要3-5年。
三、江西丰城电厂施工平台倒塌事故
11月24日7点左右,江西省宜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冷却塔平桥吊倒塌,造成横版混凝土通道倒塌,最终酿成74人死亡,2人受伤的重大施工惨案。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最高人民法院都介入到案发真相的调查之中,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15名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该事故发生后,国务院、住建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立即下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开始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同样要严肃追责。
四、保证金
6月1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
6月23日,国务院颁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提出了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具体政策措施,如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等。
名目繁多的“保证金”已让建筑企业不堪重负,一家工程建筑企业拿到项目后可能要交各种保证金,不仅占用了企业较大份额的流动资金,还要做好这笔钱逾期好几年都不返还的准备,且逾期返还并不能得到贴补利息等等,对企业而言是沉重的负担。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正在开展,仅10月,全国共清理出应取消的保证金共计.66亿元。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可遵循国际惯例,导入工程担保及保险制度,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摊机制,取消或弱化当前实施的工程保证金制度。
四川正试行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保证金,宁波推出了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上海正在推广建筑质量保险。
五、四库一平台正式启用
11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建市综函[]号),宣布新平台将于年11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并强调各省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丰富业务应用、提高数据质量。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包含“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建设项目和诚信记录”四类重要信息,所以业内俗称为“四库一平台”,“四库一平台”的正式启用,将对资质申报、人员挂证、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将产生重要影响。
首先个人挂证的现象或将成为历史。因为通过该平台很容易就可以根据身份证号码查出此人有没有在多家单位注册;其次,资质申请弄虚作假也或将成为历史。住建部已经下发相关文件,规定涉及资质申请的业绩数据都来自该平台,平台没有录入的数据一律不算做企业的业绩。
六、挂靠/转包/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被重新定义
11月25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征求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有关意见的函》,该函对年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号)进行了修订。
通过对比新老两个文件可以发现,在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住建部对“挂靠、转包”的认定标准做了大幅度的调整,主要为:
1)“挂靠”的直接认定标准大幅度减少
2)大部分“挂靠”更改为“转包”
3)删去两项“转包”的认定标准
4)新增一类情况视作“转包”
5)“违法发包”的认定标准增加
七、住建部号文发布
10月19日,住建部下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号),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中部分指标。同时宣布该通知于年11月1日生效,因为文件号是号,所以业内俗称“”号文。
号文的核心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
1)终结建造师等人员在建筑企业的挂证。
2)极大提升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承包工程范围:《通知》极大地扩大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承包工程范围,缩小了与一级、特级企业承包范围的差距。
3)严把业绩关,杜绝企业资质申请造假:《通知》提出: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这将使得在资质申请中,业绩造假的情况基本被杜绝。
4)承揽大项目能力欠佳的企业,资质升级难度加大:《通知》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资质标准中企业工程业绩要求都大幅度提高。
八、失信将被限制投招标
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通知指出,联合惩戒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招标从业人员,惩罚措施为限制他们的招投标活动。而对于自己企业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
整理编辑:万题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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